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
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督导分会 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 作者:程海涛 上传时间:2019-04-28 16:45:21 点击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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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有序地开展分会的工作,依据《浙江省教育学会督导分会章程》,特制定分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省教育督导课题研究

1.组织分会力量对2018年立项的省首届教育督导课题进行指导督促,争取能够在督导体制机制上、督学工作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2.2019年度,将以分会的名义继续组织开展省第二届教育督导课题立项事宜,初步确定立项20项,研究推动教育督导事业创新发展。

3.争取编印《浙江教育督导》内部刊物。引导全省督学关注督导理论研究,继续开展投稿活动,将部分优秀教育督导论文刊登在《浙江教育督导》。

二、积极开展督导工作交流研讨

4.组织交流研讨活动,在全省各地分几个片区举办形式多样的督学工作交流会等活动,总结提升督导实践经验(初定安排在暑期期间,分浙北、浙中、浙南三大片区)。积极与外省兄弟单位联系,组织省内会员与外省同行之间的交流研讨。

5.协同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举办好全国性的教育督导学术交流会议,会议时间计划安排在4月19-21日,地点放在杭州师范大学。

三、配合做好责任督学培训班

6.配合督导办举办好2019年总共10期责任督学培训班,积极发动会员们参加学习交流,邀请省内外专家来授课讲课。会长、副会长等分会主要领导积极主动给责任督学授课。同时指导好各地自行开展多种形式的责任督学培训活动,促进督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从而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热爱教育督导事业的高水平督学队伍。

四、配合省政府督导办做好2019年度重点工作

7.协同组织暑期督导处长读书班,围绕省现代化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和实践,统一认识,完善和优化评估工作。

8.组织专家宣讲《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在立法之后,负责全省的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专家研究省、市、县三级督学的选聘、培训、管理的体制机制,增强督学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10.积极配合督导办做好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协助组织好专家网评、实地考核等具体事宜。

五、加强分会自身建设

11.建立分会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会长会、理事会及秘书长扩大会议等,总结通报分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计划在每年初召开理事会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并商定本年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发展壮大分会队伍,吸纳高等学校成为团体会员,吸纳有声望的教育界人士成为个人会员。秘书处配备若干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秘书处日常管理、宣传工作,及时向会员传递工作信息。视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小组。

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络

12.加强与上级学会和上级督导部门的联系,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协会(学会)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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