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
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督导课题研究申报和教育督导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 作者:程海涛 上传时间:2019-05-14 18:25:32 点击数: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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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为深入推进教育督导研究,积极引导全省各级督学及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加强学习思考,繁荣我省教育督导与评价科学研究,推动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实践,根据省教育督导分会2019年工作计划,决定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申报和教育督导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及论文范围

全省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工作人员、专(兼)职督学、全体教师,均可参与此活动。课题从课题申报指南中选择,可以另起项目名称;论文从尚未公开发表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价方面学术论文、经验文章、工作札记、课题报告、调研报告等征集。

二、申报及征集条件

1. 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2. 紧扣教育督导与评价主题,围绕督政、督学、监测评估等方面展开研究;

3. 理论联系实际,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交流参考价值。

三、立项与采用办法

1.本次课题立项分三类。一类为重点课题,约3-5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类为一般课题,约1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类为列项不资助课题,约10项。研究时限1年2019年课题研究申报截止时间为530日。

2. 论文征集长期有效。浙江省教育督导分会秘书处将成立编辑部,由编辑进行审稿。相关论文直接寄浙江省教育督导分会秘书处。

3. 浙江省教育督导分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与论文进行专业评审;论文征集被选用的文章将在《浙江省教育督导研究》上刊发。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高校、中小学校。

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督导分会秘书处: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内,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邮编:311121

联系人:张墨涵,联系电话:15911161698

附件:1.课题申报指南

2.教育督导研究申报书

3.教育督导论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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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3下载请点击下方链接:


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督导分会关于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申报和教育督导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浙教督会〔2019〕2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督导分会 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督导课题研究申报和教育督导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