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
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 研讨会召开
来源:经亨颐教育学院 作者:郑琦慧、程海涛 上传时间:2023-05-30 17:19:48 点击数:2

为强化校(园)长职责和使命担当,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持续擦亮“浙里优学”金名片,2023年5月23日至26日,由浙江省教育厅督导处主办,杭州师范大学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院承办的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研讨会在义乌市举行。省教育厅副总督学、督导处方红峰处长莅临会议,省内10余名督导评估专家、校长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督导处二级调研员刘晓洪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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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督导处二级调研员刘晓洪介绍了《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着重解读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方式、程序、职责分工及结果运用,并对省级开展该项工作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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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领导和专家围绕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专家们分成综合组、幼儿园组、义务段组和高中组四个小组,围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及督导评估内容中的党的建设、立德树人、学校治理、队伍建设、安全卫生、满意度、地方个性化指标等模块,结合不同学段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评估指标进行分类设计、细化和拟定,最后专家们通过集中讨论形成初步的方案和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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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峰副总督学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价值,强调在制定评估指标中要体现发展性、增值性、差异性原则,既要落实教育部的共性要求,也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增加个性化指标,彰显浙江特色。他强调,要进一步明晰评估工作定位,加强督导本体业务能力建设,促进浙江教育健康发展。

据悉,我省将出台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方案与指标体系,为下一步开展全省试点和全域推进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图文 | 郑琦慧、程海涛

编辑 | 程海涛

审核 | 季诚钧

终审 | 严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