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
研究成果 |严从根 公共空间意识教育:问题与实施——技术物道德化的角度
来源:经亨颐教育学院 作者:严从根 上传时间:2024-07-25 16:43:22 点击数:0

【成果来源】

《教育发展研究》2024年第10期。

7.6

【成果摘要】

主流伦理学认为,只有人才具有能动性,可以称之为道德主体;技术物没有能动性,只能作为客体,客体与道德、道德教育无关;道德行动只能是人的行动。这种观点割裂了主客体关系,没有正确揭示出道德行动的发生机制。实际上,技术物可以具有道德性,可以对道德行动产生重要影响。就学校公共空间意识教育而言,技术物可促使学生在公共空间中生发新的道德体验和道德诠释,可为学生创造出新的公共空间的道德选择境遇,可给学生提供新的公共空间的道德行动的建议,因此,运用技术物可以培养人的公共空间意识,实施相关的公德教育。但现实中,很多学校都没有有意识地让技术物道德化,培养学生的公共空间意识,即便一些学校实施了技术物的道德化,也因为规范有余而活力不足,窄化了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技术物在公共空间意识培养中的作用,学校技术物的设计者要充分意识到技术物的道德维度,从公共空间意识培养的角度出发,自觉以实践伦理学者的身份去设计和应用技术物。

【作者简介】

严从根/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杭州师范大学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院执行负责人。


【原文链接】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kHMw6kznbpqOzJLOFKxhecKkY7zVKZFNmGuYnJoyEl-oBF_Pjvn6EkddQZNGG0pNEiM8AoDoy6-d5VeqI6srGbXbJCHoUsfIpl3BhJ6KCWVKyCamQeiEkwfurURP5OtefmqQrwIwBPBxAJxr3JDSqwHnUiti8nTIYJABwgAfeGiSlkbDCCnaAkpi7wyVx1Nv&uniplatform=NZKPT&language=CHS



图文 | 朱福建

编辑 | 程海涛

审核 | 季诚钧

终审 | 严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