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
浙江省公共服务现代化示范区评估标准(教育)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来源:经亨颐教育学院 作者:姜蕾 上传时间:2025-09-04 15:27:16 点击数:0

819日下午,浙江省公共服务现代化示范区(教育)课题组全体成员齐聚省教育厅研讨评估标准,省教育厅陈仁坚总督学与会。会议由省教育厅副总督学、督导处方红峰处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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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副主任季诚钧教授的专题汇报,他简要介绍了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督导评估标准的研制背景与进展、框架内容、定位与特点。与会专家围绕督导评估标准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应进一步厘清公共服务现代化与教育现代化的内在联系,统筹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关系建议在优化指标逻辑框架基础上,精准完善一、二级指标及观测点表述,明确指标依据强调要精简评估内容,科学设置权重优化评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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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仁坚总督学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课题组前期取得的成果,强调要全面吸收研讨意见,对督导评估标准进行再打磨、再提升。他要求:一要明确创建定位。聚焦于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公共服务职责,紧扣“服务、治理、保障、生态”四大公共服务现代化要素;既要有指标,但又不止于指标;既要重视指标,又要跳出指标;做到指标与内涵并重。二要突出示范引领功能。不是为评而评,要发挥评估高位引领作用;坚持分类指导,设置分类指标,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推动通过创建示范区真正发挥标杆作用。三要提升标准的可操作性。可适当设置弹性指标,提高指标高关联性,避免平均用力,确保评估标准“可达、可感、可导”。四要简要评估方法与程序。示范区创建既要“大张旗鼓”,又要“小心谨慎”,稳步推进“无感、无痕、无形”的智慧评估新模式;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监测数据,集成相关信息,提升评估效率,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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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为高质量完成浙江省公共服务现代化示范区(教育)评估标准研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文 | 莫晓兰  姜蕾

编辑 | 程海涛

审核 | 季诚钧

终审 | 严从根